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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江岸区2020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工作的申报
江岸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推进咨询诊断平台建设加快工业智能化改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江岸区2020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应符合《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奖励暂行办法(2019年)》中工业智能化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二、项目应符合《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三、新建项目不得纳入支持范围,原则上申报时已完工投产(或当年完工投产)。
四、请注册地在我区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76135394@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周二)下午17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申报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改造前的现状分析、企业智能化改造的目的与预期目标、智能化改造的主要内容、智能化改造前后效益对比分析、行业示范意义等内容;主要设备、工艺投资清单;项目立项、环评(备案)等文件复印件、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光辉85320150
赵乔85320175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2019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2.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申报文件模板
4.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
1.《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咨询诊断平台建设加快工业智能化改造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和推广作用,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是指符合武汉市工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清单,列入《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推进项目计划》,实施完成并取得实效,按程序评审通过的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
第三条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申报遵循企业自愿申请,专家评审、分级负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第四条申报工业智能化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是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申报项目应是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应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建设智能化生产车间为主要目标,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重点项目。
(三)申报项目必须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总投资额(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以及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工且已完工投产并取得实效。
2. 《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一、项目应已建立生产数据的日跟踪与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和可视化管理。
二、项目近两年智能化改造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改造项目范围内的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
三、项目应已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或类似系统)和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或类似系统),并实现系统的有效应用和信息互通互联。
四、项目应建立产品信息的集成管理平台,食品、医药等健康卫生安全行业需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五、项目应建立关键性生产设备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设备状态实时采集、异常状态报警和预测性维护等。
3.《关于推荐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请示》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X、XXX、XXX进行了形式审查,并要求项目申报企业签订项目承诺书。经审查,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条件:
1.《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奖励暂行办法(2019年)》中工业智能化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2.《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3.入库纳统为非新建项目,申报时已完工投产(或当年完工投产)。
现推荐XXX、XXX、XXX等X个项目申报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特此请示
XXXXXXXXXXXX局
XX年X月X日
附件4创客帮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联发国际大厦16楼
联系人:谢老师157979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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